轉知有關本市板橋區等16行政區設置科技設備輔助交通執法(計39處)啟用期前宣導案,請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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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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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本市板橋區等16行政區設置科技設備輔助交通執法(計39處)啟用期前宣導案,請大家注意!

一、
依據本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3年11月1日新北教社字第1132154709號函辦理。
依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13年10月29日新北警交字第1134563609號函辦理。

二、新北市警察局為維護路口安全、防制交通事故及改善交通秩序,爰規劃旨案科技執法輔助交通執法,其設備建置地點及取締違規項目如下:

板橋區5處:
捷運府中站1號出口旁(縣民大道1段,偵測違規停車)。
中山路1段與館前東路口(偵測不停讓行人)。
大觀路2段與龍興街口(偵測違規迴轉)。
中山路1段與民權路口(偵測不停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
環漢路5段與水源街口(偵測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

三重區3處:
自強路5段(重陽大橋匝道處)與仁義街口(偵測闖紅燈、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
重新路5段與中興南街(中興北街)交叉口(偵測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闖紅燈)。
福德南路與環河南路口(偵測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闖紅燈)。

新莊區2處:
中正路與化成路口(往三重方向 ,偵測不停讓行人、機車未兩段左轉、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
思源路與幸福路口(偵測不停讓行人)。

中和區3處:
中山路3段與莒光路口(偵測不停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
和城路1段與中正路589巷口(偵測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
景平路與景安路口(偵測違規停車、不停讓行人)。

永和區2處:
永元路與永元路18巷口(偵測不停讓行人)。
文化路與信義路口(偵測不停讓行人)。

新店區5處:
中正路與建國路口(偵測不停讓行人、違規停車)。
北新路2段(北新路3段)與民族路口(偵測不停讓行人、禁行機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
北新路3段與民權路口(偵測不停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違規臨停)。
北新路2段與寶橋路口(偵測不停讓行人、禁行機車)。
中央路216-1號前(偵測違規停車)。

蘆洲區1處:中正路與環堤大道口(偵測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闖紅燈)。

八里區3處:
龍米路1段至關渡大橋匝道處(八里往五股方向,偵測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違規迴轉)。
忠孝路與忠八街口(偵測禁行大貨車)。
忠孝路與觀海大道口(偵測禁行大貨車)。

土城區1處:學府路1段(學府路2段)與明德路2段口(偵測不停讓行人、闖紅燈、禁行大貨車)。

樹林區3處:
保安街1段與博愛街(偵測闖紅燈、違規停車)。
鎮前街與博愛一街(偵測不停讓行人、違規停車)。
學勤路與大義路口(偵測不停讓行人、闖紅燈、行駛人行道)。

三峽區1處:三峽區隆恩街與復興路口(偵測不停讓行人、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取締未保持路口淨空項目本次暫不執法,俟交通標誌標線等工程完善後,將延長執法宣導期並依盲測數據,再評估擇期啟動該項目科技執法期程。
鶯歌區1處:鶯桃路295巷口(偵測禁行大貨車、不停讓行人)。

淡水區2處:
民權路與民生路口(偵測不停讓行人、闖紅燈)。
新市二路2段90號(偵測行駛人行道)。

汐止區1處:康寧街與中興路口(偵測不停讓行人、未保持路口淨空)。

泰山區4處:
明志路1段與泰林路2段口(偵測不停讓行人、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
新五路1段與中港南路口(偵測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未保持路口淨空)。
新北大道6段(新北大道7段)與明志路3段口(偵測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
貴子路17-2號(偵測禁行大貨車)。

林口區2處:
文化一路1段與麗園一街口(往龜山方向,偵測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未保持路口淨空 )。
文化一路1段與麗園一街口(往林口方向,偵測闖紅燈 )。

三、旨揭交通科技執法,預訂於113年12月1日正式啟用執法,請學校協助利用業管之CMS資訊可變標誌、社群媒體、師生接觸管道宣導,以利用路人了解最新交通執法措施。

四、有關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舉發通知單後續裁罰事宜,協助宣導下列事項:
(一)如有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舉發通知單後續裁罰疑義,可逕洽應到案處所查詢。
(二)如對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舉發認有不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及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2等規定,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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