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兒童月宣導影片文宣(內附影片連結),請親師生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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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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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兒童月宣導影片文宣(內附影片連結),請親師生參閱。

110.07.13新增:
一、依據110年7月8日新北教特字第1101274714號函辦理。

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為防制人口販運行為,保護青少年免於性剝削及其他不法侵害,製作「斑馬娜娜夏一跳」有聲故事書,以推廣青少年自我保護觀念。
連結網址:https://youtu.be/jnOLDEDNE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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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110年4月12日新北教特字第1100666022號函辦理。

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原辦理戶外宣導活動,改採網路宣導方式,以「守護孩子的笑容」為主題,將新修正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警察相關之法律規定,以淺顯易懂的有聲漫畫呈現,藉此吸引民眾對兒少權法的關心,廣為宣導,遏阻兒少受虐。

三、另該局推出新版的「警察姐姐說故事2.0」系列故事書共5集,分別對應性騷擾、性侵害、家庭暴力、兒童保護及兒少性剝削等5項婦幼安全相關議題,目前推出第1集「與眾不同的多多」,利用童書建構性別平等及性騷擾的概念,請各校踴躍轉載、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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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兒童月宣導影片文宣

雲端影片一:警察姊姊說故事2.0系列故事書-「與眾不同的多多」
雲端影片二:新北警局109年兒童月有聲漫畫

說明一:
有關「警察姊姊說故事2.0」系列故事書共分為5集,為「與眾不同的多多」、「魔法波波的考驗」、「誰幫了花栗鼠媽媽」、「嘎嘎的魔法長袖」及「斑馬娜娜的一場惡夢」,分別對應性騷擾、性侵害、家庭暴力、兒童保護及兒少性剝削等5項婦幼安全相關議題,以生動有趣的圖畫配合淺顯易懂的文字,使兒童容易了解宣導內容,讓自我保護的意識從小扎根。

說明二:
有關新北警局109年兒童月有聲漫畫,藉由簡單易懂的手繪漫畫,加上真人生動配音,讓兒少權法不再只是生硬難懂的條文,進而吸引民眾對兒少權法的關心。
※兒少權法相關條文:
第51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第53條: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一、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二、充當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
三、遭受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各款之行為。
四、有第五十一條之情形。
五、有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
六、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
任何人知悉兒童及少年有前項各款之情形者,得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第一項及第二項通報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
第70-1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受其委託之機構、團體、專業人員,進行前條訪視、調查及處遇遭拒絕,合理懷疑兒童及少年有危險、危險之虞或有客觀事實認有必要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請求警察機關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為即時強制進入或為其他必要處置。
警察機關得依前項請求派員執行即時強制進入,執行時應主動出示身分證件,並得詢問關係人。

※多一點機婆心,保護兒少受虐專線:110、113
※雲端影片下載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HUlmL0iRp9fzufOVHH02tv38c37eJLSb?usp=sharing

※新北警粉絲專頁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ntpd.gov.tw/

※新北警局婦幼警察隊
官方IG:https://www.instagram.com/ntpd_protection/
官方網站:https://www.wpb.police.ntpc.gov.tw/mp-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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