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年度志願服務獎勵,請符合規定之志工踴躍提出申請
符合申請規定之本校志工,請備妥申請資料於5/15(五)前洽志工團團長或輔導處陳老師辦理
- 依據本府115年4月29日新北府社區字第1150805902號函(附件1)、新北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附件2)及新北市115年度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附件3)(下稱本計畫)辦理。
- 為肯定本市志工、志工家庭及志工團隊積極投入志願服務行列,請鼓勵符合規定之志工及團隊依本計畫規定提出申請,獎勵獎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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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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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銅心獎:服務滿2年、時數累計達600小時以上。
- 銀心獎:服務滿4年、時數累計達1,200小時以上。
- 金心獎:服務滿6年、時數累計達1,800小時以上。
- 耆心獎:志工年齡65歲以上、服務年資滿10年、曾榮獲金心獎且高齡志工服務績效具績優事蹟者。
- 績優志工獎:曾榮獲金心獎勵且志工服務績效具績優事蹟者。
- 特殊貢獻獎:曾榮獲績優志工獎勵且志工服務績效具績優事蹟者。
- 青心獎:年齡介於18歲至35歲之間,服務年資滿2年,累計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且現持續服務者。
- 績優志工家庭獎:「志工家庭」為家庭成員依據戶籍證件為夫妻或直系血親參與志願服務2人以上之家庭,主要推薦者服務年資需滿6年以上、累計服務時數需達1,800小時以上且現持續服務者,其他家庭成員服務年資需滿2年以上、累計服務時數需達300小時以上,全家累計服務時數加總共需達3,600小時以上。
- 績優志工團隊獎:志工人數達20人以上,且志工之志願服務紀錄冊領冊率達90%及投保率需達92%以上之志工團隊,並於111年12月以前完成備案或備查迄今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 本獎勵申請方式、申請時限及注意事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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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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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心獎、銀心獎及銅心獎得採本市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線上申請」,配合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推展全面線上化之政策目標,本年規畫公部門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為原則,民間單位則採線上或紙本擇一方式申請,預定自116年起全面實施線上申請作業(如有特殊情形無法採線上申請者,仍得保留紙本申請機制)。
- 其餘獎項一律採紙本申請。
- 報送期限及彙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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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送期限:於115年5月29日(星期五)前函文向所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 彙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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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線上申請:於本市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後台)進行報送,均依本市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線上登錄資料審認,故請確認志工基礎訓練、特殊訓練、志願服務紀錄冊及服務時數均完整登錄於系統,另如跨志願服務類別服務之志工,亦請登錄該類別特殊訓練,線上系統操作流程請參照附件4。
- 紙本申請:請參照本計畫第七點及八點相關應備文件,彙整獎勵事蹟表、績效證明書、志願服務紀錄冊及服務時數明細等相關資料,並確實檢核資料內容,另造具新北市志願服務獎勵申請名冊(附件5,線上報送亦須列入名冊),可編輯電子檔請一併以電子郵件寄送到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cytun910@apps.ntpc.edu.tw。
-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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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心、銀心、銅心獎勵服務時數與年資計算之起迄為日期96年7月9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 耆心獎、績優志工獎、特殊貢獻獎、青心獎及績優志工家庭獎等獎項之服務時數與年資計算之起迄日期為90年1月20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 金心、銀心、銅心獎勵已獲頒較高等次之獎項者,不得再申請頒授較低等次之獎項。
- 個人每年以申請1種獎項為限(例如志工不得同時申請績優志工家庭獎和金、銀、銅心獎),每年由1個志工運用單位協助推薦申請,不得重複申請,志工運用單位送件前,應確認無重複申請之情況。
- 歷年獲獎名單請至本市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後臺)/申請系統/志願服務獎勵申請(金志獎)查詢。
- 本獎勵相關資料及申請表件,請至新北市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前臺(https://vtc.ntpc.gov.tw/,首頁/訊息公告)下載,另檢附新北市志願服務獎勵申請審核流程注意事項(附件6)及範例(附件7)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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