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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輔導團115學年度團員甄選簡章」,請有意參加甄選者於115年4月16日(星期四)前將資料送達本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8條暨本府家庭教育輔導團工作計畫辦理。
  • 甄選方式:經服務學校推薦參加甄選,經初審、複審兩階段合格後予以聘用。
  • 甄選名額:國小2名、國高中3名。
  • 甄選程序:
    • 初審(書面審查):請參加甄選者填妥資料後,由學校相關人員核章後,連同個人教學資料於旨揭日期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複審(面試):
      • 經書面審查合格者,將另行通知,並請於115年4月20日(一)下午2時至本中心(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4樓)參加面試。
      • 甄選當日同意核實給予公假(派代)半日。
    • 公布結果:115年5月20日(星期三)前於本中心網站公告甄選結果,並另函通知錄取者。甄選成績未達標準者,得不足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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