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度校內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請有興趣的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壹、宗旨:為增進本校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學生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
美術教育,選拔優秀作品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特訂定本計畫。
貳、承辦單位:教學事務處
參、應徵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組別:
(一)國小低年級組
(二)國小中年級組
(三)國小高年級組
二、類別: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
共六類。
肆、應徵組別及類別:
類別 參賽組別
1.繪畫類 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2.書法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3.平面設計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4.漫畫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5.水墨畫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6.版畫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伍、主題:依學校美術教育課程內容自由選定
陸、各班應徵作品件數:
由擔任該科教學之老師依該班學生學習斟酌繳交各項作品數量。各類作品可交
1至5件。同1類別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柒、收件日期:各類作品收件日期至114年9月17日(三)中午12:00止。
收件地點:教務處教學組。
捌、評選:
一、由教學事務處聘請相關專業教師參與評審工作。
二、各類別評選出5名特優作品參與新北市美術比賽,及優等、佳作若干件。
玖、應徵作品規格及使用材料:
類別 參賽作品規格 備註
1.繪畫類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 (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2.書法類 1.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 公分×135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2.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3.平面設計類 1.大小一律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連作不收。
2.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3.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4.漫畫類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39公分×54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5.水墨畫類 1.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5公分×70公分),不得裱裝(可托底)。
2.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6.版畫類 1.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OO 王小明
第幾件 題目 姓名
3.版畫作品須(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親自印刷
注意事項:
1. 作品以玻璃及鋁框裝框者不收。
2. 版畫作品須待油墨全乾後方得送件,或加塑膠透明片。作品正面須簽名、並寫上張數、編號、畫題。
3. 報名表之指導老師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含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老師), 指導老師負有審查作品有無違反規定之責任(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加筆、挪用他人創意者, 須自負法律責任)。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
拾、獎勵:獲選為特優、優等及佳作者,於兒童朝會頒發獎狀,以茲鼓勵。
美術教育,選拔優秀作品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特訂定本計畫。
貳、承辦單位:教學事務處
參、應徵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組別:
(一)國小低年級組
(二)國小中年級組
(三)國小高年級組
二、類別: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
共六類。
肆、應徵組別及類別:
類別 參賽組別
1.繪畫類 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2.書法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3.平面設計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4.漫畫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5.水墨畫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6.版畫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伍、主題:依學校美術教育課程內容自由選定
陸、各班應徵作品件數:
由擔任該科教學之老師依該班學生學習斟酌繳交各項作品數量。各類作品可交
1至5件。同1類別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柒、收件日期:各類作品收件日期至114年9月17日(三)中午12:00止。
收件地點:教務處教學組。
捌、評選:
一、由教學事務處聘請相關專業教師參與評審工作。
二、各類別評選出5名特優作品參與新北市美術比賽,及優等、佳作若干件。
玖、應徵作品規格及使用材料:
類別 參賽作品規格 備註
1.繪畫類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 (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2.書法類 1.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 公分×135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2.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3.平面設計類 1.大小一律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連作不收。
2.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3.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4.漫畫類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39公分×54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5.水墨畫類 1.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5公分×70公分),不得裱裝(可托底)。
2.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6.版畫類 1.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OO 王小明
第幾件 題目 姓名
3.版畫作品須(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親自印刷
注意事項:
1. 作品以玻璃及鋁框裝框者不收。
2. 版畫作品須待油墨全乾後方得送件,或加塑膠透明片。作品正面須簽名、並寫上張數、編號、畫題。
3. 報名表之指導老師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含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老師), 指導老師負有審查作品有無違反規定之責任(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加筆、挪用他人創意者, 須自負法律責任)。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
拾、獎勵:獲選為特優、優等及佳作者,於兒童朝會頒發獎狀,以茲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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