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語文競賽客語朗讀練習文稿及錄音檔
客語朗讀競賽規則:
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 45%。聲、韻、調以及發音是否符合標準。
2.聲情(語調、語氣、語情):占 45%。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服飾):占 10%。
4.競賽朗讀內容未以客語朗讀者,不予計分。
5.限時 1 分30秒,時間到聞鈴聲應即下臺,未念完當句不扣分。
6.上臺比賽請用學校準備的未標註文稿比賽。
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 45%。聲、韻、調以及發音是否符合標準。
2.聲情(語調、語氣、語情):占 45%。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服飾):占 10%。
4.競賽朗讀內容未以客語朗讀者,不予計分。
5.限時 1 分30秒,時間到聞鈴聲應即下臺,未念完當句不扣分。
6.上臺比賽請用學校準備的未標註文稿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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