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教育帳號(校務行政系統帳號)注意事項宣導圖卡1份,請離職教職員、六年級畢業生及轉學他縣市之學生留意相關事項。教職員生辦理離校手續前,需自行備份雲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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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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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教育帳號(校務行政系統帳號)注意事項宣導圖卡1份,請離職教職員、六年級畢業生及轉學他縣市之學生留意相關事項。教職員生辦理離校手續前,需自行備份雲端資料。

主旨:檢附新北市教育帳號(校務行政系統帳號)注意事項宣導圖卡1份,請離職教職員、六年級畢業生及轉學他縣市之學生留意相關事項。教職員生辦理離校手續前,需自行備份雲端資料。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7月14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21362863號函續辦。

二、本市教育帳號存取權說明如下:

      (一)本市所提供教育帳號及其下相關服務,僅提供本市師生使用,核心關鍵為「是否有校務行政系統帳號之存取權」,教職員生畢業/離校後將不再擁有存取權,亦無法使用相關服務(含親師生平臺登入、Google Workspace、Microsoft 365等),並不得要求重新取得。

     (二)相關雲端資料請於離校前自行備份,並建議勿以本市教育帳號綁定任何應用程式,避免失去存取權後無法使用。

     (三)轉學生及跨教育階段之學生在本市升學,學生無學籍前的空窗期,將無法使用教育帳號及其相關服務;各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異動時程,請依該階段學籍管理辦法辦理。

三、檢附本局雲端網域服務管理原則1份。

教育帳號注意事項(離校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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