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政府訊,重申本府各機關學校仁於辦公時間 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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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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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政府訊,重申本府各機關學校仁於辦公時間 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一案,

說明:

一、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請各機關於各種會議或公開場合再次加強宣導所屬同仁於上班時間,不得利用公務資源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例如社群媒體發
表文章及留言等,並請確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規定嚴加考核並作適當管理,以提升行政效能。
二、各機關同仁如於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經機關查證屬實者,應依規定議處。另本府亦不定期抽查各機關同仁之勤惰管理及辦公情形,以維持良好辦公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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