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113年度學校資深優良志工暨愛心服務站代表表揚活動實施計畫,請踴躍推薦符合資格之志工、愛心服務站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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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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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113年度學校資深優良志工暨愛心服務站代表表揚活動實施計畫,請踴躍推薦符合資格之志工、愛心服務站代表

  • 為辦理本市113年度各級學校資深優良志工及愛心服務站代表表揚大會前置作業,請貴校行政處室共同協商資深優良志工及愛心服務站相關推薦資料,並參加績優志工團隊評選。
     
  • 獎勵資格及內容摘要說明如下:
    • 志工個人:本市各級學校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之志工。
      • 資深優良志工:依學校112學年度運用之志工人數按下列比例由學校自行推薦。學校志工總人數100人以下者推薦1名,101至200人者推薦2名,以此類推。
      • 杏福志工推薦:學校由前揭推薦之資深優良志工中,推薦1名參加杏福志工評選,如學校無適當人選,亦可不推薦。預計錄取杏福志工35名接受表揚。
         
    • 愛心服務站:與學校簽署約定書之愛心服務站(商家),學校無論規模大小均得推薦符合資格之代表1名。
       
  • 績優志工團隊:向本局完成備案或備查滿3年,志工人數達20人以上,且志工之志願服務紀錄冊領冊率達90%以上之學校志工團隊(1校1隊)。預計表揚5隊(由評選委員評選依實際送件資料擇優獎勵),並推薦參加新北市志願服務獎勵評選。
     
  • 紙本資料送件:
    • 杏福志工推薦:請於113年5月3日(星期五)前將已核章之「杏福志工推薦表」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寄至五股區更寮國小學務處收,信封上請註明「杏福志工表揚推薦表」。
    • 績優志工團隊評選:請於113年5月3日(星期五)前將績優志工團隊資料(正本1份、影本5份)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寄至五股區更寮國小學務處收,信封上請註明「績優志工團隊評選資料」。
       
  • 線上填報作業:請各校於113年4月8日(星期一)起至113年5月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完成線上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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