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學生交通車宣導文件1份,請親師生參閱
一、依據新北市教育局111年8月30日新北教社字第1111638522號函辦理。
二、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辦理。
三、為有效遏止「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業者違規接送車所造成潛在危險,請務必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及宣導符合規定之車輛種類及辨識方式,結合老師與家長力量,共同維護學生乘車之安全。
二、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辦理。
三、為有效遏止「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業者違規接送車所造成潛在危險,請務必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及宣導符合規定之車輛種類及辨識方式,結合老師與家長力量,共同維護學生乘車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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